时间:2025-05-21来源: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之《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我市拟重新组建东莞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情报科学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现决定征集评审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评审专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具备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技情报、科技管理、科技咨询、科学普及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职称1年以上或中级职称3年以上;
(五)身体健康,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
除从事情报科学专业技术工作的院士、“广东特支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和行业紧缺人才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评审专家人选。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人选。
二、征集流程
(一)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和准备有关材料提交给工作单位。包括:
1. 《东莞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情报科学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份。
2. 身份证(含正、反面)复印件1份。
3. 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职称证书网上查询页面截图(关注“就莞用”微信小程序或访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等官方网站、公众号、小程序查询打印)各1份。
东莞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情报科学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原在库专家,如申请入库,需按本文件要求重新提交材料。
(二)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在《东莞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情报科学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评审专家推荐表》中“推荐单位意见”处加具意见和公章。
(三)资料报送
所在单位于6月27日前将推荐人选《推荐表》、身份证(含正、反面)、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电子版通过粤政易或邮箱发送至评委会办公室(曹莉莎,邮箱:2623706660@qq.com)。
(四)确定专家库名单
市科技局将根据政策规定的条件和人数择优确定专家库名单。
(五)核准备案
市科技局将评委会专家库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三、其他有关事项
评委会专家库建设和推荐评审专家入库工作是提升职称评审质量最重要的一环,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评审专家人选的推荐工作,切实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有较高知名度、行业和社会公认的优秀专家推荐参与职称评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情报科学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评审专家推荐表.doc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21日
(联系人:市电子计算中心 曹莉莎,联系电话:0769—2307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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